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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園藝暨景觀學系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 2024/03/29

113學年度園藝暨景觀學系

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

一、  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日期48日至416日止。

二、  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資格:

依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。

1. 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、所全班()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。各學系、所得以必修科目學業成績總平均作為排名之依據,亦得為更嚴格之規定。

2. 因其他特殊情形,經擬逕修之學系、所評定為成績優異者。

三、須須檢具下列文件:

1.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。

2.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或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歷年成績單一份。

3.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書。

4.研究成果及研究計畫。